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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人才服务中心(高层次人才办公室) 发布日期:2024-09-27

各二级院部

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24年度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类别和金额

(一)资助类别

1.创业类。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,资助符合我省发展战略、创办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。每人资助10万元。

2.启动类。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、成果转化、市场开发、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,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学术提高、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。每人资助5万元。

(二)推荐人数

1.创业类不限制人数

2.启动类学校推荐人数为 2 人,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 2 不得超名额推荐

申请人自主选择申报资助类别,但同一人员不得两类兼报。

二、申报条件和指标

(一)基本条件

1.在国(境)外留学一年以上,取得学士(含)以上学位(不含中外联合办学)的人员;

2.在国(境)外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、博士后研究人员;

5年内获得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

(二)申报创业类资助人员条件

1.留学回国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,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,企业注册时间为201911日以后;

2.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,市场预期前景良好;

3.诚信守法,无失信、违法犯罪记录。

(三)申报启动类资助人员条件

1.201911日以后回国;

2.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;

3.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911日以后出生);

4.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(一)申报材料电子版(pdf格式)

1.填写《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》详见附件12

2.佐证材料,首页为封面,次页为目录,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排版

1身份证;

2护照;

3国(境)外学位学历证书、证明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;

4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;

5承担项目合同、结题鉴定书;

6代表性专著封面或论文期刊封面、目录及论文首页不超过10

7主要学术兼职证明;

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(申报创业类提供)

内容涉密的,按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。

(二)申报材料纸质版

确定资助对象后提交纸质版材料,提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各二级院部指派专人于202493016:00将推荐申请人的《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》Word文档、佐证材料PDF扫描)、个人诚信承诺书(签字)电子版材料,发送至邮箱:nepurcfwzx@163.com(因学校评审时间安排,超过推荐截止日期的一律不再接受申报)

联系人:刘洋

联系电话:13552439314


人才服务中心(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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